08232018 再過幾個月就要回來的鞋王Jordan 11代
買鞋自己喜歡的,不是自己喜歡的不買,這個「自己喜歡」從何而來,是DNA天生的,打從一出生就愛勾勾鞋,就知道flyknit好穿透氣不防水,就知道zoom air是極品但是Nike很小器捨不得用,就知道Jordan 11代是永遠的鞋王,就知道AF1不管怎樣都是對的,還是後天的養成。
如過是後天的養成,這個喜歡是從哪裡得來的,是否終究還是大家都喜歡的,還是你信仰的那個人喜歡,還是你崇拜的那個人穿,你崇拜的那個人為什麼穿,沒意外他應該也不是天生就喜歡那雙鞋的,應該也是後天品牌贊助,贊助到他喜歡然後一直穿的。
沒意外後天的喜歡來自我們接受的訊息,Nike說故事造傳奇,adidas無厘頭造傳奇,其他牌子學著Nike說故事,模仿著adidas無厘頭,都只是想寫下傳奇,因為傳奇比較有人愛,因為大肆宣傳照三餐體醒叮嚀,大家記得last shot時Jordan腳下穿的黑紅14代,但同時場上還有另外九個球員十八隻腳一共九雙鞋,但沒有品牌推波助瀾,沒有歌功頌德,自然沒人在乎,自然沒人會說「我喜歡不知道是不是被Jordan推了一把跌倒的Bryon Russell腳上穿的鞋」。
所以說到底,不管我們是不是真心喜歡,不管是不是真愛,其實我們都是買單了品牌傳遞的訊息,明著的廣告,暗著的潛移默化,不斷在我們身活中反覆置入,穿Jordan鞋可以變成Jordan,穿NMD可以變成劉德華,穿UA可以變成Curry,這些人示範,我們買單,我們的「自己喜歡的」,其實脫離不了品牌意念的植入,因為穿FLIA會變成Grant Hill,難怪FILA差點包起來。
我是兔兔,每次寫到last shot就會提到Bryron
Russell,每次提到他都要上網去搜他的名字到底怎麼拚,真要說last
shot是歷史上偉大的一刻,至少Russell也是歷史上最偉大的受害者,但Russell不能賣鞋,所以who
cares,憲哥說要加S。
分享的是舊照一張,再過幾個月就要回來的鞋王Jordan
11代,現在想買需要錢或時光機。
Love
& Peace 愛與平安
我是兔兔
A.K.A. RogerTheRabb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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