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4132018 我手上沒有范叔的賭神玉牌


小學二年級爸媽就把我丟去學英文,一路把補習班能補的課程通通讀完,我一直覺得我英文不錯;從有記憶以來老爸一直用英文名字叫我,也很習慣abcd出現在我生活中,我一直覺得我英文不錯;大學推薦甄試,還好英文的級分考的不錯,靠著英語加級我沒有名落孫山,我還是覺得我英文不錯,來美國之後發現一切都是錯覺,唯一確定的是那個我那個英文不錯,真的只是自我感覺良好。

第一天到學校,新生訓練、熟悉環境、認識其他英文跟我一樣破爛的國際學生、選課,這些都有國際學生中心專人保護著,換句話說,你聽不懂,他們會講到你懂為止,但第一天上課,就沒有保母跟著了,真槍實彈上場,也被真槍實彈射的滿身彈孔,我還是誤以為我的英文不錯,只是老師講的我一句都聽不懂,真的一句都聽不懂,冬天怕冷夏天怕熱的美國教室,那時是夏天,所以冷氣開的跟冰箱一樣,聽不懂半句的我,手腳是冰的,心情也是冰的,只有背是濕的,冒了整整三個小時的冷汗。

不只聽不懂,讀也讀不太懂,課本用的是正式正確的精準句子,不再是以前非英文母語者友善的淺顯易懂文,沒有贅字,沒有冗言,沒有補充到你懂的輔助說明,「讀十遍吧,讀十遍我再蠢應該也懂了吧」我跟自己說,每天乖乖去圖書館報到,硬著頭皮真的讀十遍,星期一二上課跟圖書館,星期三上課圖書館跟小酌一下,星期四圖書館,星期五圖書館然後打打球再小酌,星期六復原調養生息,星期天也是圖書館,小酌兩次是為了社交跟放鬆,是再名正言順不過的藉口了,其他時間基本上我都是在圖書館中度過。

第一次考試,滿分是100加extra credit 7分,拿到考卷分數是109,假裝誠實假惺惺的問了教授,教授說他不小心弄錯了,但多的2分就當送我額外的獎勵,記憶中書桌上闔起的課本,只要有被我讀過的部分都是爆開的,加上爆出滿分的這2分,這些都是當年我就跟你賭命的印記,只差我手上沒有范叔的賭神玉牌。

我是兔兔,當然慢慢的,我開始不用讀十遍了,也當然慢慢的,我開始一個禮拜不只小酌兩次了,但我習慣體醒自己不要自我感覺良好,提醒自己碰到不會的就做十遍吧。

分享的是那是剛來美國什麼都oversize的年代,漢堡薯條oversize,假中國菜炒飯的份量oversize,衣服褲子oversize,鞋子上我用油漆筆寫了08042008x2,紀念那一天我過了兩次,紀念那一天開啟了我心的人生旅程。

Love & Peace 愛與平安

我是兔兔 A.K.A. RogerTheRabbi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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